摘要:股利代理成本理论认为稳定的现金股利政策能够降低代理成本,本文利用1997-2003连续7年派现的22家公司做样本,分析其代理成本特征。研究发现,除了股权结构特征外,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高管持股比例、主营业务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稳定的现金股利政策同较低的代理成本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的结论。
关键词:代理成本 现金股利 股权结构 股利政策
现金股利文献中指出公司保持稳定现金股利政策的重要性,对此,现代代理成本理论解释为:
Asterbrook认为公司支付股利是为了减少股东和经理之间的代理成本。因为支付股利促使经理必须更频繁地到资本市场融资接受职业投资者的监督和约束。
Ensen基于股东-经理之间的代理关系提出一个相似的观点,认为股利的支付将减少经理可随意支配的闲置现金流,从而约束经理的行为,减少经理投资的随意性和机会主义行为。
Allen、Bernardo 和Welch提出另外一个股利支付的代理成本解释:当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以较轻税收时,股利将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而机构投资者在识别优质公司和帮助公司控制代理问题上有相对信息优势,因此在监督管理层上更能发挥大的作用。
总的来说,公司股利代理成本理论认为,现金股利的支付通过减少管理层自由现金流,并使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接受更多的外部监督,从而能够达到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
那么,这一结论在我国是否能得到实践的验证,决策层是否会选择稳定的股利政策来向市场传递一个代理成本低的信号,从而吸引投资者呢?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根据代理成本理论,对连续派现公司的代理成本特征进行分析,从实证数据上验证稳定的股利政策是否和较低的代理成本存在着为正的相关性。
我们选取了自1997年到2003年每年均支付现金股利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经过统计发现,沪市和深市1997-2003年末为止,连续7年派现的上市公司一共仅22家,分别是:申能股份、南京新百、春兰股份、北人股份、伊利股份、新华股份、人福研究对象是我国证券市场上少有的形成自己稳定股利支付政策的22家上市公司,这些稳定股利政策的公司在经营业绩方面大大优于市场平均,高管持股比例也较高,主营业务较为突出。这些特征都是代理成本低的表现形式,支持了“稳定的现金股利政策同较低的代理成本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的结论,惟有股权结构的特征不支持这一观点,这可能跟我国资本市场特有的“一股独大”现象相关,是产权的历史遗留理论来解释我国上市公司连续派现的行为,还稍微有所欠缺。当前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加强证券市场的建设,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注重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培育市场的力量对现金股利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优化股权结构、减持国有股,切实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建立健全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司现金股利政策成为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控制代理成本的有效手段,我国上市公司的派现行为才会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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