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会计信用短缺”已成为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毒瘤”,会计造假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埋下了祸根。本文面对社会现实,就我国会计诚信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2 会计诚信问题存在的原因
2.1 利益驱动,诱发造假行为,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各种制度尚未理顺,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现象仍较普遍。某些企业趁机混水摸鱼,他们往往为了小团体的利益,根本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会计事项,特别是在收入、成本等相关业务上根本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或谨慎性原则进行处理;不按规定进行规范的摊销、预提;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或支出;人为地操纵成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利润分配目前涉及会计诚信问题的法律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但在执行中真正受到处罚的却很少。对个人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惩处最重的是,对披露信息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其他是“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金”(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造假与普通商品一样,虚假的会计信息也存在供给与需求。对于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收益大于成本,造假者就肯定会做出造假的选择。迄今为止,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由于造假收益明显大于成本,加之监管不力,造假之风愈演愈烈,形成了“不假反而假”的怪现象。这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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