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性化会计准则模式产生的必然性
(一)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公开性要求 当前有学者将会计准则不能产生高质量会计信息归咎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不透明、不公开,社会公众无法参与到准则制定过程之中,社会对于改进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增强其透明度和公开性的呼声越发高涨,而个性化会计准则的出现可以有效地对该内容比较灵敏;制定出来的一项准则是否发布,应该由代表各个利益集团的制定人员通过表决的方式来确定,而不是靠行政领导审批的方式确定。因为任何一项会计准则都是各个利益集团进行广泛而充分博弈达到的一种“纳什均衡”,制定出来的会计准则是否代表了这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就决定了这一准则是否最终通过并发布。
(二)决策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采用多元计量属性 由于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无法反映经济环境特有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也往往与经济现实不符,而针对同一张报表采用多元计量属性予以核算,虽然计量属性更加先进,适合经济现状,但报表中所罗列的信息并不区分各个利益相关者独特的信息需求,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仍然难以满足所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同决策需要。因此,应将规范企业经济活动信息反映的权利以及规范企业会计信息报告的任务提供给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等利益相关集团,以更好地实现信息加工和信息使用的连贯性,避免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不相关无休止的指责。
(三)分散会计选择权,提高会计核算方法研究后就该专题向理事会提出论点提纲;筹划指导委员会收取理事会的评论意见,并准备一份所提准则的初稿,初稿中还应陈述所考虑的其他备选方法以及建议接受或反对接受的原因;初稿在理事会审查之后发给所有的成员团体评论;筹划指导委员会准备一份经修订的草案作为征求意见稿公布,邀请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面开展评论,征求意见结束后,各种评论意见提交控股股东会计准则委员会,并由负责该项目的筹划指导委员会加以研究。此后,将该准则经过批准的文本给各成员团体供发表。
